交通標線技術要求
(1) 標線材料選用熱熔材料,均勻撒玻璃珠于涂料上。材料技術要求應符合《道路標線涂料》(JT/T280-2004)及《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JT/T279-2004)要求。
(2) 標線尺寸、厚度、粘結力、反光效果、防滑性應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行業、地方規范要求。
(3) 底漆要求涂抹均勻,未干燥前不得進行涂料劃線。
(4) 涂料長時間加熱出現變色現象時,禁止使用。撒玻璃珠應均勻、全面布撒。
(5) 標線涂層要求厚度均勻,無氣泡、開裂、脫落現象。
(6) 外觀質量、外形尺寸、厚度、色度性能、光度性能、抗滑性能應滿足規范要求。
3、交通標志技術要求
(1) 交通標志的形狀、圖案和顏色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及圖紙的規定執行。
(2) 標志板、標志立桿、反光膜、定位器、限高桿、防護樁、反光鏡材料、尺寸等技術參數應符合《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 (JT/T279-2004 )要求。
(3) 標志板切割后邊緣整齊、方正、沒有毛刺,表面平整、無傾斜、皺折、氣泡和破損,不得有凹痕、變形。每平方米的平整度公差小于1mm,表面熱鍍鋅處理應均勻。
(4) 標志安裝位置、結構、板面應與設計相符,安裝高度應充分考慮大貨車駕駛員的視線高度。
(5) 標志漢字應采用中英文雙語對照。
(6) 反光膜采用GB/T18833-2002高強級二級反光膜。
(7) 停車位定位器安裝與車位垂直偏差不大于5度,尺寸見設計圖。
(8) 標志板與立桿接駁處應焊接鋁槽,通過夾牢固連接。
(9)扎帶、咋扣、夾座的選用應符合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 )的規定。
4、安全要求
(1) 動火作業前,須由甲方安全負責人檢查現場設備及施工條件是否符合動火作業條件。
(2) 施工過程中動火作業,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有安全員值守。
(3) 施工單位應提交施工安全應急預案,并由甲方安全負責人審批通過。
5、施工要求
(1) 所有材料進場,須由甲方技術負責人檢查樣品,審查通過,方可使用。
(2)現場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須持證上崗。
(3)施工前做好技術交底,按照規范要求控制工程質量。
(4)施工時,須提前進行路面清掃放線,熔化涂料、標線涂布、劃線施工環境應為20℃-30℃之間,陰雨天禁止施工,風力為6級及以上時禁止施工。
(5)標志立柱橫臂禁止出現接駁。
(6)各預埋件做好防銹處理。
(7)所有設備安裝須做好成品保護,對建筑結構、道路表面造成的損壞應由施工方負責維修并還原原狀。
6、保修
(1)在質保期內,標線發生起泡、皺紋、斑點、開裂、發粘、脫落、泛花現象時,施工方負責修復。
(2)標線尺寸誤差應滿足《道路交通標線質量要求和檢測方法》(GB/T16311-2009)第5條附表1要求。
(3)質保期內,標線顏色發生明顯變化,施工方負責修復。
(4)道路標線污染路面應及時清理,恢復原狀。
(5)吊裝指示牌,立桿基礎等施工,須保護建筑結構及路面,發生明顯損壞的,施工方負責恢復原狀。
全國咨詢熱線
聯系人:馬經理
手機:13065637563
郵箱:408962102@qq.com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啟文路9號22幢206室
微信掃一掃
微信掃一掃